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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创新性实验研究计划(IRP)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10-27 浏览次数:

一、总则

    高等学校培养的人才,不仅应当系统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而且应当具备创造性地解决所学专业领域内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基本能力。福州大学土木工 程创新性实验研究计划(简称IRP)是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构建我院教学研究型大学本科教学新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本计划的目的在于使学生将其所学 的理论知识加以巩固、扩大、综合和系统化,并对所学专业知识的某一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实践动 手能力。同时也为进一步推进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以及毕业论文质量的提高,增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合作,让学生及早进入专业角色,提供良好的科研实践训练 机会。


    本计划注重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处理等工作,完成研究性论文和研究总结报告的撰写。立项项目注重“自主性”和“创新性”,倡导申报项目将实际问题研究与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


    IRP一般每年度实施一次,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项目管理采用院、各实验室两级管理机制,项目资助经费实报实销。


    二、实施办法


    1、申请对象


    本计划的项目申请人必须是目前在校学习的本科生。主要对象为:


    1)学习成绩优良的二、三年级本科生;


    2)部分有科研专长的一年级本科生;


    3)校基地班、综合班和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的本科生优先资助;


    4)兄弟院校本科生。


    同时,申请者还应确定一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


    2、项目的申请


    本计划鼓励学生自行选定研究项目(如:来自社会生产实践、竞赛题演化、社会调查等)。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具有明确思路与作用的教师科研课题也可作为学生的“IRP”研究项目,但必须以学生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每个实验室限报项目数见每年给出的计划,以宁缺勿滥为原则。


    项目的执行时间一般为一年(每年5月起至次年4月止)。


    学院设立“IRP专项基金”,作为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科研实践训练的活动经费。每个项目资助的金额一般为800~3000元,个别重点资助项目的金额另定。


    为了扩大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的影响力,对福建省和台湾地区兄弟院校申报的IRP项目优先资助。


    3、立项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立项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拟参与“IRP”科研项目的学生,应积极查阅有关文献,进行调查研究,拟定研究项目,并在导师指导下按要求填写《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创新性实验研究计划项目申请表》(可从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网站“tmsy.fzu..edu.cn”→“下载专区”→“土木工程创新性实验研究计划(IRP)资料” 中下载),交各实验室(或兄弟院校)汇总。再经各实验室(或兄弟院校)IRP领导小组组织筛选(必要时组织学生进行PPT答辩),并将获准的项目汇总排序 后交学院教学办,院教学办组织专家进行二次筛选。经二次审核通过的项目及资助金额将在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网站上向全院师生公布,同时由院教学办 编成册备档。


    4、经费的使用和审批


    每期项目资助的具体金额见当年的“立项通知”。经费采用实报实销的方法。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作终止项目处理,并同时停止报销剩余经费。对中期检查优秀、确实具有很好的研究前景的项目可视具体情况追加经费。


    项目经费用于项目所需的开支,如项目所需元器件或材料的购买、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调研费、复印费、资料费等,不得挪为它用。立项人必须按期使用经费,每期结束后,剩余经费转入下一期。


    经费的开支经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签字后报销。每年可集中报销两次,具体见当年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通知。特殊情况可例外。


    5、项目执行、中期检查与结题


    项目获得立项后,实验室主任(或外校负责人)将项目信息输入本科生“开放式”实验教学管理系统“tmjx.fzu..edu.cn”,学生组长登陆该系统预约仪器设备开展研究。


    在为保证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创新性实验研究计划的顺利实施,每年11月份由院IRP领导小组组织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根据检查的情况决定继续支持或终止项目的执行。


    项目要求按计划完成,原则上不得延期。每个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的表格可在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网站 “tmsy.fzu.edu.cn”→“下载专区”→“土木工程创新性实验研究计划(IRP)资料”中下载) 及一定形式的成果(如研究论文、设计图纸、调查报告、成果实物或照片、开发的软件或系统等),并刻成光盘递交给学院教学办。同时,研究成果要上传到本科生 “开放式”实验教学管理系统“tmjx.fzu.edu.cn”。各实验室(或兄弟院校)IRP领导小组组织项目结题PPT答辩及成果汇总,并向教学办推 荐优秀项目。


    院教学办将组织专家对优秀项目进行评审并给予表彰。


    各实验室(或兄弟院校)要加强对项目执行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按期完成。一个实验室若当年有20%以上的项目未按计划完成者,取消该实验室下一年度申请IRP项目的资格。


    三、组织机构


    为便于组织科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创新性实验研究计划,成立院、各实验室两级领导小组。学院由教学办、学生工作 部、院团委联合成立校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创新性实验研究计划领导小组。学院IRP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教学办负责。具体职责是:1)审批项目计划,对全院项 目进行目标管理;2)经费报销;3)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验收、评价;4)对项目档案归档管理。


    各实验室IRP领导小组由各实验室主任任组长并负责组建(兄弟院校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建IRP领导小 组)。具体职责是:1)全面规划本实验室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创新性实验研究计划项目;2)负责本实验室IRP立项的宣传、动员、申报和筛选工作;3)对项目 执行过程进行管理,组织中期检查并及时向教学办反馈、组织结题答辩总结,负责推荐优秀项目。


    四、相关激励政策


    1、学生参加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创新性实验研究计划,完成相应的实验(设计)任务,提交研究报告(论文)等,项目获校优秀奖或论文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经院IRP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参照院系培养计划的奖励学分办法执行。


    2、指导教师的任务量可依据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科研训练环节及校级突出教学业绩奖励津贴实施办法认定。


    3、教师指导成果可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


    4、学院每年将组织对实施IRP项目的优秀学生和导师的评选,并对优秀学生和导师给以奖励和表彰。


    5、优秀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参加学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6、兄弟院校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政策。


    五.其他要求


    1、每位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项IRP项目。


    2、每个项目限5~10名学生参加。


    3、前期未结题者,不允许再申请下一期项目。


    六、附则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附件:(可在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网站“tmsy.fzu..edu.cn”→“下载专区”→“土木工程创新性实验研究计划(IRP)资料”下载)。


    1、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创新性实验研究计划(IRP)项目申请表


    2、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创新性实验研究计划申报项目排序表


    3、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创新性实验研究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


    4、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创新性实验研究计划项目结题表






 


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学办


二〇-〇年六月